为加强对学历证书的管理,规范我校毕业证明书补发手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关于印发<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规程>》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4)4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程。
一、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二、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高职),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
三、提交申请材料要求
(一)书面申请(亲笔签名);
(二)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两张,并提供同版电子版照片一张(蓝底、大小100k以内、jpg格式,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sdtszms@126.com,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写领取人的姓名、领取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经严格审核无误后,自申请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办毕业证明书。同时学生工作处将材料按年度归档备查。
betway西汉姆联官方网站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