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配置

学生工作处人员配置

日期:2023-05-23

共11人

(一)学籍管理科  共1人

1.负责制定或修订学籍管理文件制度,完善学籍管理流程;

2.负责管理和维护学校在册学生学籍学历信息;

3.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学籍注册、学号编制等工作;

4.负责各种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学籍、转学)的审核、登记及归档;

5.负责与学生学籍信息相关的数据采集、统计及上报工作;

6.负责毕业生电子注册、学历证书的打印工作;

7.办理和补办学生火车优惠卡等;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教育管理科  共2人

1.负责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制构建、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计划制定,做好工作总结和分析研判;

2.负责全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统筹开展全院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6.负责制定学生全面发展规划;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公寓管理科  共3人

1.落实学院的有关决策和任务;

2.负责制定、落实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的管理;

4.负责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水、电、暖的管理。

5.负责学生公寓住宿资源的调配及管理;

6.负责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秩序、安全教育与管理;

7.负责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内、外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督促检查学生宿舍的内务及卫生;

8.组织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的民主管理,积极开展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9.负责学生公寓学生表现情况的评估,对学生公寓卫生情况的检查通报。

10.负责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

11.负责对物业公司公寓工作进行日常考核;

12.协助并监督学生公寓楼管员工作;

13.全面指导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负责学生充电、医保报销、勤工俭学等工作;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共1人

1.负责制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范大学生心理档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序,服务好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

3.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工作;

4.负责构建学校、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工作;

5.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6.负责调研心理健康检测系统的软硬件需求,提出改造方案;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大学生资助中心  共1人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各项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校各项大学生资助政策;

2.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组织各系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

4.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5.配合在校生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协调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6.负责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信息的公示,以及学生、家长意见的反馈工作;

8.做好本校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做好退役入学学生的资助工作;

9.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和学院综合奖学的评选、发放、汇总上报、归档建档及有关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联系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和材料;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军事理论教研室  共1人

1.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国防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大学生兵役征集工作;

3.负责“军民共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4.负责学校民兵分队建设,做好维稳处突战备工作;

5.负责学校复转军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上报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完成战时赋予的军事任务;

7.负责学校人民防空工作;

8.负责军事教学研究室建设工作;

9.负责本军事课教学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