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1人
(一)学籍管理科 共1人
1.负责制定或修订学籍管理文件制度,完善学籍管理流程;
2.负责管理和维护学校在册学生学籍学历信息;
3.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学籍注册、学号编制等工作;
4.负责各种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学籍、转学)的审核、登记及归档;
5.负责与学生学籍信息相关的数据采集、统计及上报工作;
6.负责毕业生电子注册、学历证书的打印工作;
7.办理和补办学生火车优惠卡等;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教育管理科 共2人
1.负责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制构建、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计划制定,做好工作总结和分析研判;
2.负责全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统筹开展全院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6.负责制定学生全面发展规划;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公寓管理科 共3人
1.落实学院的有关决策和任务;
2.负责制定、落实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的管理;
4.负责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水、电、暖的管理。
5.负责学生公寓住宿资源的调配及管理;
6.负责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秩序、安全教育与管理;
7.负责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内、外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督促检查学生宿舍的内务及卫生;
8.组织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的民主管理,积极开展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9.负责学生公寓学生表现情况的评估,对学生公寓卫生情况的检查通报。
10.负责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
11.负责对物业公司公寓工作进行日常考核;
12.协助并监督学生公寓楼管员工作;
13.全面指导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负责学生充电、医保报销、勤工俭学等工作;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共1人
1.负责制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范大学生心理档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序,服务好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
3.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工作;
4.负责构建学校、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工作;
5.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6.负责调研心理健康检测系统的软硬件需求,提出改造方案;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大学生资助中心 共1人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各项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校各项大学生资助政策;
2.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组织各系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
4.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5.配合在校生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协调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6.负责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信息的公示,以及学生、家长意见的反馈工作;
8.做好本校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做好退役入学学生的资助工作;
9.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和学院综合奖学的评选、发放、汇总上报、归档建档及有关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联系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和材料;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军事理论教研室 共1人
1.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国防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大学生兵役征集工作;
3.负责“军民共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4.负责学校民兵分队建设,做好维稳处突战备工作;
5.负责学校复转军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上报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完成战时赋予的军事任务;
7.负责学校人民防空工作;
8.负责军事教学研究室建设工作;
9.负责本军事课教学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