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教育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图书馆又是学校的一个主要公共场所,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维护全馆的公共秩序,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是每个读者的应尽义务。为此,希望全体读者做到:
1、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进行借、阅活动。尊重图书馆老师的劳动,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3、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夏日不得穿背心、非制服短裤、拖鞋入馆。
4、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各书库、阅览室和走廊的安静,不喧哗,不奔跑。移动电话请设置在振动状态、使用时不得影响他人阅览。
5、讲究公共卫生,馆内不得吃零食,不得乱抛果壳、纸屑和随地吐痰。不在公共物上乱涂乱画,不吃口香糖。
6、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各类书刊、桌椅、家具和设备。
7、不得空占阅览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8、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不得损坏消防设施。
9、出图书馆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应配合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言行。
亲爱的读者请您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图书馆将竭诚为您服务。让我们共同建立良好和谐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