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征集2011年度“山东省旅游产业创新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4 点击: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旅游产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山东省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山东省旅游产业创新奖”参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立
2011年度“山东省旅游产业创新奖”奖项共分六类,设一等奖各1个,共6个;二等奖各2个,共12个;三等奖各3个,共18个。分别为:
1、旅游项目规划创新奖;
2、旅游市场营销创新奖;
3、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创新奖;
4、旅游管理体制创新奖;
5、旅游服务模式创新奖;
6、旅游科技创新奖。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旅游项目规划创新奖
该奖项用于奖励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重点旅游工作目标任务而完成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区开发规划等。一等奖评选标准:体例规范,理念超前,设计思路领先,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旅游行业的精品项目,成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转化为现实的旅游生产力,市场前景良好。二、三等奖酌情降低标准。
(二)旅游市场营销创新奖
该奖项用于奖励旅游产品和城市营销策划方案、旅游形象策划与推广方案、旅游节庆策划方案、大型旅游活动创意方案、重点旅游线路策划方案等旅游市场营销策划。一等奖评选标准:主题与内容具有原创性、唯一性(应明确对象和举办地);媒体关注度高,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轰动效应,宣传推广成果显著;省内旅游线路策划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在各大旅行社热卖,效益突出。二、三等奖酌情降低标准。
(三)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创新奖
该奖项用于奖励以旅游目的地服务体系、产业体系建设等为特点的旅游目的地建设的综合成果。一等奖评选标准:策划方案主题和内容具有前瞻性,总体建设规模大,市场吸引力和影响力巨大,具有轰动效应,对提升地方旅游形象、拉动全省旅游业新的增长有重大作用,旅游目的地影响力在全国乃至周边国家处于领先地位。二、三等奖酌情降低标准。
(四)旅游管理体制创新奖
该奖项用于奖励围绕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推进和理顺政府管理体制、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导游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创新成果。一等奖评选标准: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律的高效、务实的政府管理体制,积极创新核心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政府资源和职能,增强和提升旅游部门调控旅游发展的能力,为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市或县一级理顺部门职能,在解决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做出突出成绩,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并在全国旅游业发展中起到示范作用,产生深远影响。二、三等奖酌情降低标准。
(五)旅游服务模式创新奖
该奖项用于奖励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高效、便捷、舒适的消费体验的创新性服务质量管理模式。一等奖评选标准: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趋势,科学设计旅游产品,制定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充分体现“好客山东”真谛;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建立符合企业特征的旅游服务质量信息收集、处理、反馈体系,加强服务质量的评估和改进;实施有效的人力资源战略,稳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倡导人员管理和奖励的公平性,努力创造服务人员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感,在全国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三等奖酌情降低标准。
(六)旅游科技创新奖
该奖项用于奖励以提高旅游产业科技进步为目标,组织学习型、创新型团队攻关,为促进旅游产业要素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市场创新的成果,包括利用信息化管理、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项目。一等奖评选标准:科技成果具有前瞻性,科技含量高,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其推广和应用能够促进和提高旅游业科学管理的质量与水平,提高旅游业对一、二、三产业的贡献度,促进旅游消费方式的转变,推动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旅游营销方式的创新等。二、三等奖酌情降低标准。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认真填写《2011年度山东省旅游产业创新奖项目申报书》,属本省旅游行业内的需经市级旅游局(委)推荐,并附推荐意见;行业外个人申报需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所有申报项目须严格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书面申报材料:《2011年度山东省旅游产业创新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请根据说明如实填写。
2、电子报名材料:每项申报成果建一独立文件夹,以成果名称为文件夹名,主要由四个子目录构成:①《2011年度山东省旅游产业创新奖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如为个人申报,需在指定位置加载符合规定的电子版照片;②申报项目简介,限时5分钟,形式不限,需对申报项目做出明确、清晰的概括说明;③申报项目内容,如项目设立背景、立项、内容、意义、社会影响、媒体关注等;④其它材料,主要指所提供实物或印刷成品的电子版。
3、实物或印刷成品:为体现申报成果的完整性和科学性,申报人(单位)认为能够对申报项目起到说明或补充作用的实物或印刷成品,如项目规划设计书、项目营销手册、旅游商品样品等。
4、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于4月5日前送至教学研究室,所有材料由学院加盖有关印章并统一报送。电子版请发至教学研究室邮箱: keyanchu207@163.com 。
五、重要提示
所有申报的项目材料,评审结束后概不退还。申报人(单位)须确保申报项目的原创性和真实性,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有违反,由申报人(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山东省旅游局有权使用申报项目的数据和资料,并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
教学研究室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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