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6 点击: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调研报告及其他调研成果,篇幅不超过8000字。专著、文件、总结、领导讲话、会议材料、软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文章等文体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按照评选范围进行初审,之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集中评选。各高等学校限报8篇参选成果。
三、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侧重评价调研成果进入政府决策程度,成果的思想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结构合理、文字简洁、行文流畅。进入决策主要包括:依据该调研成果,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党委、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或者该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或领导讲话吸收;对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的各类会议提出了推进意见,或者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做出了进一步推进的批示。
四、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参评成果、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13年4月7日前交至教学研究室(行政楼125办公室)。各负责人必须按照文本格式和装订要求报送,同时发送邮件(邮件标题须注明“2012年度调研评选”)至keyanchu207@163.com
附件一: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二:调研成果报送文本格式和装订要求
教学研究室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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